不少危险品和化学品货物具有发生火灾、爆炸、中毒、腐蚀、放射等特性,在发生事故时可以造成人员意外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危险品和化学品事故常造成事故现场人员烧伤、冻伤、中毒及伤残等。
  近年来,我国也时有一些重大的危险货物意外事故发生,如1989年1月,洪湖市境内新江区口水域两艘油驳发生火灾,武警和消防部门在消防过程中,油驳突然发生爆炸,造成多人牺牲和受伤;又如2000年6月,在调查被海盗劫持的船舶“GLOBAL MARS”中,两名公安警察下舱取证,因被舱内油蒸气熏倒而牺牲。
  以上事例说明,危险品和化学品事故会对有关人员造成极大的伤害,对此类事故造成伤害人员及时正确的处置,是保证有关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
  1.危险现场救援注意事项
  ●进人事故现场应穿戴好全套防护服和呼吸器;
     ●尽量将伤员移至新鲜空气处或上风口处;
     ●如果无受过训练的抢救队员带领,不要轻易进入密闭场所;
     ●如果伤员出现昏迷、呼吸困难、无呼吸和无脉搏等现象,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急救;
     ●处置伤员前应搞清危险品或化学品的性质;
     ●不要在地势低洼处处置伤员,而应选择高而通风处;
     ●污染后的防护服或其他设备应先进行隔离,防止人员接触,待有关专家到达场后再进行清洗和消毒。

  2.危险品和化学品伤害的救治

   (1)危险品和化学品伤害的症状
  许多化学品燃烧、爆炸后可产生大量的毒性物质,引发现场人员中毒。中毒是危险品和化学品伤害中最主要的,可引起一系列的并发症。

  呼吸系统,可能会出现窒息、肺水肿、肺炎、胸膜炎;心血管系统,可能会出现急性循环性虚脱、心力衰竭;神经系统,可能会出现神志不清、惊厥、精神错乱;消化系统,可能会出现胃肠损伤、呕吐、出血、肠穿孔、肝脏受损;泌尿系统,可能会出现肾脏、膀胱受损、体液失去平衡;同时,中毒还可能伴有高体温、水肿等症状。
  此外,危险品和化学品物质在发生爆炸、泄漏时还可能造成人员的烧伤、冻伤,某些物质可能会使人员失明;放射性物质还可能对人员造成辐射损伤。
  (2)危险品和化学品伤害的现场处置
  ●对于中毒者,要立即将被伤害者从污染的空气中转移出来(注意:抢救人员应配戴自给式呼吸器,以免遭受伤害),检查被伤害者是否有呼吸与脉搏。
  ●如果受伤人员无呼吸,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果无脉搏,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以恢复心肺功能。
  虽有呼吸但神志不清时,应将被伤害者置于不省人事的抢救姿势(使伤员面部向下,头侧向一边或另一边,头部下面不应用枕头。将与面部同侧的手臂向上拉到一边,腿向前,然后抬起下巴,另一边手臂和腿伸直,如图1—6。


  此外,应查看伤员口腔内是否有使呼吸困难的阻碍物。将舌头向前拉,清除口腔内的血液、呕吐物或其他分泌物,移除假牙,直至伤员重新恢复呼吸,必要时,输氧并给病人保暖。
  ●不要给神志不清的伤员口服任何东西,也不要给酒类、吗啡或任何兴奋剂。神志不清12小时后,必须输液及输氧,特别是在参炎热的天气和/或伤员在明显出汗时;神志不清48小时后,每天应被动活动患者的四肢关节,至少每日一次。
  ●有呼吸且神志清楚时,应立即输氧并保暖,为送往后方医院  做好准备。

  ●皮肤接触污物者,立刻帮伤员脱掉被污染的衣服和鞋,用大量的水冲掉皮肤上的化学物品,至少水冲10分钟。如皮肤上仍有化学物品的痕迹,再继续冲洗10分钟。后续治疗同一般性灼伤。
  ●有冻伤者,将冻伤部位迅速放进42℃的温水中进行复温,直到解冻;将伤员安置在温暖处;不要磨擦冻伤的部位。
  ●眼睛接触污物者,尽可能快地用大量水将化学品冲出眼睛。如图1—7所示,使冲洗眼睛眼睛保持张大,用水彻底冲洗眼睛10分钟以上(必须确保有效冲洗10分钟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