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机械危害防护手套等3种产品

  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更好地为国家安全生产服务,安标中心拟将手部防护用品纳入特种劳动防护安全标志管理。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各项工作已准备就绪,决定自即日起接受对手部防护用品(暂时包括机械危害防护手套、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及耐酸碱手套)安全标志的申请。

  特此公告。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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