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措施中,属于第一级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防护设备上改善时,还是主要防护手段。但是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在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方面存在几个误区:

1:个人防护用品可戴可不戴

    专家指出,个人防护用品能消除或减轻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同时劳动者有义务佩戴防护用品。

2:车间没有异味,可以不用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专家指出,许多有害气体是无色、无嗅、无味,不具有任何警示性,感觉不到。即使有味,感觉器官对外界的感知存在着局限性和个体差异。因此,过分相信感觉,可能会导致职业中毒。

3:纱布口罩可用来防尘

   普通纱布口罩不能作为防尘口罩。我们现在用的纱布口罩虽便宜,夏天吸汗,冬天保暖,但这样的口罩(即使16层厚)不能防护容易导致尘肺的呼吸性粉尘的危害,防尘需要专门的防尘口罩

4:医用口罩用来防毒

    医用口罩可以防止疾病通过飞沫传播,但是不能过滤有毒气体。针对不同的毒物,需使用不同过滤效果的防毒口罩。一般的可挥发性有机气体可以用活性炭防毒口罩

5:防尘口罩水洗再利用

    防尘口罩的滤料是不能水洗的。防尘口罩所使用的高效滤料通常为无纺布材料,有些还依靠纤维上带有的静电电荷过滤呼吸性粉尘。水洗后滤料的微观结构会受损,出现肉眼看不见的裂缝、孔洞,静电电荷也会大量损失,过滤性能严重下降。

    防护用品属于一种被动的防护措施,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首先采取先进生产工艺,做好工程防护设施,从而主动预防职业病;在防护设施不能够完全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下,才考虑为劳动者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值得注意的是,个人防护用品不是万能的,任何个人防护用品都有其适用性,存在局限性,需考虑使用的环境和防护用品的适用范围。

    工作场所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如没有有效的防护设施或劳动者没有使用个体防护,很容易引起职业中毒等恶性事故。如电子元件清洗、印刷行业因使用含有正己烷的白电油而引起周围神经损害。制鞋和箱包生产行业以及喷涂和胶粘生产工序等都会使用一些含苯及苯系物的有机溶剂,可引起血液系统的损害,常见的有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部分体质敏感的劳动者在五金件去油作业中可因接触三氯乙烯而导致全身性皮肤损害。爆破、建筑、喷砂和宝石加工等作业因接触含游离二氧化硅较高的粉尘而导致矽肺病。其他行业也可接触到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环卫工人作业环境存在高温、汽车废气中的有害气体和噪声;职业司机和加油站工人可接触到汽油中的有机溶剂;在写字楼工作的白领和行政人员工作场所中存在电磁辐射、臭氧等有害因素;银行、证券业工作人员存在工作的压力和职业性紧张;超净车间作业人员易出现紧张、抑郁、焦虑、偏执等情绪的改变。

    职业病防治已成为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职业危害无处不在。只有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采取综合性的防治措施,改善工作环境,才能有效地防治职业病。职业病防治工作除了用人单位的支持和重视外,政府与主管部门也更应该关心劳动者,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创建发展型、和谐型和创新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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