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软件迅猛发展,安全监管不能缺位
从蛇年末到马年初,“快的”和“滴滴”两大打车软件可谓在出租车行业赚足了眼球,两家公司“不差钱”的补贴活动更是让出租车司机大赚了一番,同时也让乘客花1分钱打躺车这样的事情在起步价少则七八元多则十多元的情况下变成现实。
本月以来,媒体曾多次报道全国多个地方使用打车软件导致交通事故飙升、拒载“招手拦车族”、扰乱市场秩序等情况。这样一个略带“负能量”的新兴事物,政府主管部门该不该管?管!当然得管!此时若再不迅速出手加强监管,恐怕难逃工作缺位的指责了。
而在管之前,必须清楚这样一个道理——打车软件本身,并非上述不良影响的罪魁祸首。软件原本就是一个工具,并不具备制造坏影响、坏结果的功能。就好比菜刀本来是用来切菜的,但却有人将它用来犯罪,菜刀本身并不存在过错,错的是使用菜刀的人。
打车软件发展至今,使用过程中出现了社会反映较强烈的多种症状,确实必须得到控制;但作为一个新兴事物,打车软件对出租车行业的积极影响同样不能忽视。
事实上,打车软件之所以能以如此迅猛的速度发展起来,并产生诸多好的、不好的影响,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出政府主管部门工作的滞后性和缺乏预见性,如果主管部门能做到未雨绸缪,在打车软件兴盛之前就已经充分预见了其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恐怕今天的问题也就不算问题了。
对于当前的打车软件来说,禁止、打压等严管措施绝不是合理的、积极的决绝问题的办法。一方面,禁止、严打会让广大打车软件既得利益者反感,而且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粗暴简单的严管不应该是政府对待新兴事物的态度。
因此,建议政府主管部门采取“堵疏结合”的管理模式来对待这一毁誉参半的新兴事物。
“堵”的方面,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促使出租车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检查,把司机违法抢单的不安全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因使用打车软件分神导致交通事故,对出租车公司、司机都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强有力的惩处,以确保出租行业不因打车软件的“搅合”而自乱阵脚。
“疏”的方面,政府主管部门积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软件公司、出租车公司等,尽快制定并出台规范打车软件使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等,确保软件使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积极引导软件商在软件、抢单终端等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力争从技术上早日实现行车过程中司机无法抢单,提高软件的本质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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