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是一份关于《军服管理条例》的部分内容,请仔细看看哪些商品不能销售。”6月23日,银川市工商局金凤分局的执法人员上门给银川贸易巷内从事劳保用品销售的商家发放军服用品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

  当天,该局针对军服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拉开大幕。该局以服装市场、劳保用品市场为主要检查场所,严厉查处销售07式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行为;查处以“军服”“军品”“军需”等用语招揽顾客,以及利用军服做商业广告宣传、商业促销等经营活动;检查重点服装生产企业;查处无军服生产资质,军队军需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未与其签订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合同等的企业非法生产、买卖军服和军服专用材料行为,非法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行为。

  据工商人员介绍,依据《军服管理条例》的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对非法生产军服、军服专用材料,买卖军服、军服专用材料,生产、销售军服仿制品等行为,由工商部门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并最高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于违法经营数额巨大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马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