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片应穿防护服 医院为何不执行?
陈少华委员建议主管部门出台强制措施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李斯璐刘正旭陈红艳李咏祁潘芝珍)“在香港照片都要穿很多防护服,但在内地却不穿,为何有规定却不执行?”昨日大会发言上,委员陈少华直言,医院照片对身体危害太大,应依规穿着防护服。
陈少华表示,X光等医疗辐射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对人眼、甲状腺、性腺危害很大,对新生儿以及儿童的危害更大。国家有明文规定,在医院照片时应穿戴防护服装等,但内地医院就是不执行。据其调查得知,中国受辐射危害的人是英国的300倍,而CT的辐射危害比普通拍片高400倍,“1000万中国人中有350人因此引发癌症”。
“一套防护服几千元一套,相比动辄几百万元的医疗设备并不算买不起啊……”陈少华称,内地医院拒绝使用防护服是否“怕麻烦,影响看病效率”?
“在香港医院不给病人穿防护服会被吊销执照。”就此,陈少华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出台强制措施,督促医院给病人穿防护服,同时医院应尽提示、告知义务,向病人告知照片的危害。另外,建议对临床医生开照片的次数及条件加以限制,避免有医院为获利而多开无必要的照片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