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多个城市烟花爆竹“禁改限”以来,烟花爆竹防护眼镜也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防护镜镜片选用高级聚碳酸脂原材料加工和强化,强度可抵挡钢珠枪近距离射击。防护镜重仅30多克,有成人用和儿童用两种,包装盒上有燃放烟花爆竹正确方法的图示。另外,防护镜的有色镜片在夜间佩戴还可提高亮度。张斌 摄

 

  眼睛对人体的重要性可谓不言而喻。同时,眼睛也是很脆弱的人体器官。特别是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异物、有毒气体等侵害,眼睛就很容易受伤,于是,防护眼镜就派上了用场。

  11月1日下午5时30分,一名男子扶着自己的工友,急匆匆来到福建福州总院眼科中心,向医生求援。只见伤者的眼球上有一枚2厘米长的铁钉呈“V”字形横钉在眼球上。原来这名男子是装修工人,在使用射钉枪时,扣了几下扳机也没有射出钉子。他觉得是射钉枪卡壳了,就把射钉枪枪口转过来,左眼凑上去想看个究竟,也没看出问题,便再次扣动扳机试试看。结果一枚铁钉就射入左眼。庆幸的是,钉子两端只扎到眼白,角膜没受损伤。如果当时这名工人戴着护目镜,就不会出现这个意外事故了。

  生产过程中眼睛容易受到的伤害

  据了解,职业性眼外伤约占整个工业伤害的5%,而占眼科医院外伤的50%。据中国眼外伤会议曾经公布的资料统计,在全国职工中每年眼外伤为1%-3%,而有的工业部门则高达34%。在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工业性眼伤害因素包括异物性眼伤害、化学性眼伤害、非电离辐射眼伤害、电离辐射眼伤害和微波和激光眼伤害。

  铸造、机器制造、建筑是发生异物性眼外伤的主要部门。大多数小颗粒可被眼泪冲洗掉,但留在眼睑内测、嵌进角膜或者巩膜表面的异物,如果不及时清除,可引起溃疡和感染。有的固体异物高速废除(如旋转切屑的金属碎片或打磨金属物体的碎颗粒),若击中眼球,可发生严重的眼球破裂活穿透性损伤。

  化学性眼伤害,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的酸碱液体或腐蚀性烟雾进入眼中,会引起角膜的烧伤,例如使用氢氧化钠、操作氧化钙罐子、输送含有腐蚀性液体或气体的管道、在金属淬火时有氰化物或亚硝酸盐飞溅等。

  非电离辐射眼伤害,包括可见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波长为100nm。紫外辐射可以起眼结膜炎,有畏光、疼痛、流泪、眼睑炎等症状,因这种症状多发生于电焊工,故常称为“电光性眼炎”,是工业中常见的职业性眼病。红外辐射眼组织产生热效应,引起眼睑慢性验证或晶体混浊(职业性白内障),可见强光引起眼睛疲劳、眼睑痉挛和结膜炎,但这些症状是暂时的,不会留下病理变化。

  电离辐射主要是发生在原子聚工业、核动力装置(如核电站、核潜艇)、核爆炸、高能物理实验、医疗部门诊断、同位素治疗等场所。如眼睛受到电力辐射,可发生严重后果。当总剂量吸收超过2Gy时,人开始出现白内障,其出现率随总剂量的增大而升高。

  微波对人眼的伤害,主要是由于热效应而引起晶体混浊,导致“白内障”的发生。激光在工业、医疗、科研等方面的应用很多。激光若投射到视网膜上可以引起灼伤,大于0.1mW的激光会引起眼球出血、蛋白凝固、融化、永久失明。

  眼睛容易遭受的伤害如此多种,眼防护用品就显得尤为重要。眼镜从功能上分为视力矫正用、眼部防护用和装饰用。眼部防护用的眼镜主要包括太阳镜系列、体育运动镜系列和职业劳保防护镜系列。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眼部防护镜已经从单纯的平光镜发展到可以根据使用者的需求制成带有不同屈光度的成镜。

  个体眼面部防护指工业生产活动中的劳动保护,涉及多个行业不同职业劳动者个体眼面部防护,这类产品统称为职业防护镜。大体来讲,工业眼防护镜可分为防异物的安全护目镜和防光的护目镜两种。防异物的护目镜分以下几种:安全护目镜,防御有害物质伤害眼睛的护品,如防冲击眼护目镜和防化学药剂眼护目镜;遮光护目镜:防御有害辐射线伤害的产品,如焊接护目镜和炉窑护目镜、防激光护目镜和防微波护目镜等产品。

  另外一种眼防护产品就是防护面罩,可以同时保护人体的面部,主要分安全型和遮光型两种。安全型,可防御固态和液态的有害物体伤害眼睛和面部,如钢化玻璃面罩,有机玻璃面罩;遮光型防护面罩是防御有害辐射线伤害眼面的产品,如电焊面罩。

  在工业生产中,生产工人,包括装修工、汽修工、钢铁工人等,都是容易受眼外伤的人群。所以,现场作业时最好戴上护目镜,防止眼睛意外受伤。

  标准相对落后跟不上社会发展

  工业用防护眼镜,受益对象是每一个独立的个体劳动者或消费者,产品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劳动者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所以其标准的制定、技术指标和质量检测方法的研究,也都是人们一直关注的问题。

  中国在世界上享有“眼睛王国”之称。据不完全统计,约有3.6亿人佩戴各种眼镜。但是遗憾的是,作为眼镜的消费大国,我们相应的标准却与国际标准有一段距离。即使眼镜的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社会和经济效益重大,但由于起步较晚和重视不够,目前使用的标准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我国对即将出台的一系列与眼部防护有关的国际标准也没有投票权和发言权。由于我国在这一专业领域缺乏话语权,使我们的企业在走向国际市场的过程中经常遭遇到国外来自标准方面的壁垒。尤其是中国加入WTO后,这一领域的国家标准的落后和对国外标准的闭塞,使企业更加难以应对苛刻的技术壁垒。

  据了解,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历史形成的政府部门分工局限,个体眼面部防护领域的技术工作,包括标准、计量、质检等方面工作,一直处于多头管理而又无人管理的地步,使得这一领域的专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

  对于大量涌进的外国产品和充斥市场的民营小企业的产品,由于缺乏国家标准和检测能力,质检部门无法对其实施质量监控。而标准化工作的落后,导致产品质量无法提高,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和劳动者的视力健康。

  据了解,目前我国熟悉眼部防护专业的专家和委员有限,来自企业的专家更是少。

  上海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的王桂芬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正在致力于这一领域的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她说,目前使用最多的是防冲击眼护具和焊接眼护具。防冲击眼护具目前使用的标准是GB5890-1986,焊接眼护具使用的是GB/T3609.1-1994。前者已经趋于作废,需要重新修订;后者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

  新产品、新规则共同维护安全

  王桂芬说,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规定,从事相应工种的工人都要使用防护眼镜。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眼镜功能的增加,工业防护眼镜的使用范围也逐步扩大。她向记者举了这么一个例子。以前的防冲击眼护具,只是针对切削工等工种来避免外来异物(如金属碎屑)对眼睛的伤害。但是随着眼镜功能的增加,比如无色的眼镜增加了防紫外线功能,一些户外工种也使用了防护眼镜来保护眼睛。这就使得防护眼镜的使用范围扩大,更多的人使用防护眼镜来保护眼睛。

  但是提到防护眼镜的使用率,她还是表示了忧虑:一些外企把使用防护眼镜规范化、细化、模式化,最大可能地保护了员工以及管理者的安全。比如说:在我国,工人在生产操作区都要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防护眼镜,这都是硬性规定,但是对进去作业区的管理人员和外来人员并没有严格的规定。可是在外企,只要进入工厂,无论是本公司的管理人员还是外来人员,都要佩戴眼镜来保护眼睛。但是在一些国企,王桂芬坦言:“还没有听说哪个国企会做到这个地步。或者即使有,也是比例很低。”所以,要最大可能地保护员工的安全,不光是新产品的出现,还需要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细化。

  对于工业防护眼镜的发展,王桂芬说,以后会根据作业环境要求的不同,随着新工种不断出现,将会不断衍生出更多更好的品种,更舒适,更实用,最大限度地保护作业者的眼睛。我们也可以期待,为眼睛选择一道屏障。

 

 

(中国劳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