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省安委会对南通市“12·18”较大中毒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12月18日10时35分许,南通市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氟化氢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记者21日从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获悉,省安委会决定对南通市“12.18”较大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
按照《江苏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苏安〔2010〕17号)和《江苏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工作程序》(苏安办〔2015〕99号)的规定和要求,省安委会要求,南通市自接到挂牌督办通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如下事项:
一、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二、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经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对事故批复结案。
三、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汲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