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启用新版安全标志标识公告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安全标志)越来越重视。为适应新的形势,满足广大生产企业对安全标志的需求,我中心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并对原安全标志标识进行了改版,现予发布。我中心2015年“关于发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规定》的通告”及2016年发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暂行)》同时废止。

《基本规范》明确了安全标志的核心要求,申请安全标志的企业应依据《基本规范》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管控体系,并予以实施及持续改进。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启用新版安全标志标识。鉴于之前已获得安全标志证书的企业使用新版安全标志标识需要进行必要的准备,老版安全标志标识最迟可用至2018年底。

附件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基本规范

附件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说明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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