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局长赵铁锤
(2006年8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学习培训班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七部委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交流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甘肃省委、省政府对会议非常重视,杨志明副省长专门到会并讲话。在昨天的会议上,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研究课题组报告了课题研究初步成果和工作进展情况;靖远、神华、潞安、枣庄、开滦、平顶山、徐州、淮北矿业集团公司和鄂庄煤矿分别作了典型发言;靖远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研究及本质安全矿井建设课题组介绍了项目的基本情况。今天上午,大家围绕《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进行了讨论。

  总的来说,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总结会议的收获,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认清了形势,拓宽了思路。通过座谈,大家强化了今年以来煤矿安全形势共识,即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事故总量连续增加;一些煤矿隐患较为严重,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任务非常艰巨。经过深入分析,大家普遍感到,一些事故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够、隐患治理不够彻底、安全基础不够牢固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大家一致认为,必须加快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工作,从人、机、系统、制度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适合煤矿生产实际的"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安全系统。

  二是总结了经验,交流了体会。科研院所的专家交流了理论研究阶段成果,企业畅谈了各自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实践经验,有许多特点,更不乏创新。同时也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进一步贯彻落实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强化煤矿安全"双基"工作;积极总结推广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等等,为下一步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工作提供了积极帮助。

  三是统一了思想,坚定了信心。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就是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这一认识高度一致,加强了对"煤矿事故可防、事故风险可控"的本质安全管理理念的认识。大家一致认为,在目前基本理论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本质安全型矿井,贵在创建、重在建设。要继承和创新现有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规律,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实现理论与实践的互动,最终建立科学的符合煤矿实际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分组讨论中,大家对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以及《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

  借这个机会,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一个时期来,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部署,把煤矿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强化监管监察执法,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各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强化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经过各方面不懈的努力,今年1-7月份,在全国原煤产量达到11.8亿吨,增加9053万吨、增长8.3%(调度快报数,以下同)的情况下,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具体表现为"五个下降":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今年1-7月份,全国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 1546起,死亡2474人,同比分别下降12. 7%和23.5%。二是重大事故下降。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24起,死亡人数551人,同比分别下降4. 6%和1.4%。三是特大事故下降。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19起,死亡人数371人,同比分别下降36.7%和58.5%。四是特别重大事故下降。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88人,同比分别下降66.7%和81.9%。五是百万吨死亡率下降。1-7月份,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2.097,同比下降29.3%。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615,同比下降32.9%。

  但是,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一是煤矿事故总量从五月份开始明显上升。对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行分析,五月份同比分别上升27.8%和11%,六月份同比分别上升13.9%和12.4%,七月份尽管事故起数同比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了15.7%。二是特大煤与瓦斯突出和重大顶板事故上升。1-7月份,发生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7起、死亡93人,占特大事故总起数的36.8%,与去年同期相比多3起;发生重大顶板事故29起,死亡96人,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26人,分别上升3.6%和37.1%。三是国有重点煤矿特大事故上升。1-7月份,国有重点煤矿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121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6.8%和32.6%。与去年同期相比多3起。尤其是过去一些安全生产管理比较好的煤矿企业今年也相继发生了特大事故。四是基建、技改矿井事故上升。1-7月份,基建、技改矿井发生特大事故6起,死亡85人,分别占煤矿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1.5%和22.9%。

  分析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原因,既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瓦斯灾害严重等客观因素,也有思想认识还不够高、安全措施不够得力等主观因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一些企业现场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弱化,劳动组织管理松弛,防范措施不到位。因人为因素、生产系统、矿井开采条件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二是有的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有的企业对治理安全隐患重视不够,致使一些重大隐患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对安全生产构成严重威胁。四是一些国有重点煤矿放松了对基建矿井、异地办矿、破产改制矿井和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一些无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煤炭建设项目,今年相继发生了特大事故。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全力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对煤矿安全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煤矿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就是一项治本之策。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两个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年初,国家局提出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件大事:一是抓瓦斯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二是抓整顿关闭,淘汰落后能力;三是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在刚结束的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学习培训班暨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总局党组又明确提出下一步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责任,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狠抓隐患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全面推动煤矿安全工作。

  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是全面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多年的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体会告诉我们,煤矿安全生产不单纯只是人员、装备、环境、管理、技术等某一方面的问题,而是各种因素相互牵连、相互作用的"胶合体"。这就需要我们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建立健全一套动态的人、机、环境、制度、管理和谐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人的本质安全、物的本质安全、系统的本质安全和制度规范、管理科学,以减少和消除伤亡事故。

  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是促进我国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煤矿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是落实安全发展观,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工作的关键点和着力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都要认清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二、借鉴经验,务实创新,着力加强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近年来,一些煤矿企业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在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总结了一些好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

  今天来参加这次会议的煤矿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都各具特色,还有一些未来参加会议的企业在安全管理上也具有许多独到之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瞄准国际先进水平,坚持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构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不断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依托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和生产集约化程度,优化简化系统,减少环节,减少井下用工人数;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依靠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矿井防灾抗灾能力;依靠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对生产的各个系统、各个环节都能做到安全可控。实践证明,这些新的管理理念、手段和措施是行之有效的,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国有重点煤矿是我国煤炭工业的骨干,代表着中国煤炭工业的先进水平,在全国以煤为主的能源发展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安全状况也直接影响煤矿安全的全局。不久前,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七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逐步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最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又下发了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创建活动。提交这次会议讨论的《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指导意见》,修改完善后近期将下发各地贯彻执行。希望国有重点煤矿企业都能借鉴经验,务实创新,积极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活动,为全国煤矿全面推行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探索经验、塑造典型。

  (一)求真务实,重在效果。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应用现代煤矿本质安全管理模式,必须切合煤矿实际,扎实推进,避免"两个盲目"。一是避免盲目随从。我们现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传统管理模式,是在多年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得来的,是符合煤矿实际。我们要充分利用,融入到本质安全管理模式中去。切不可不顾煤矿实际,抛开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和方式,或随意引用国外或其他行业的管理体系。否则,可能就会导致安全管理滑坡。二是避免盲目求大求全。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在对传统的煤矿安全管理模式的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经验,认真分析安全管理中的不足和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逐个系统、逐个环节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分析、完善、提炼,最终形成符合煤矿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矿业集团公司要选择安全条件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1-2个煤矿作为创建试点矿井,条件成熟后,再适度推广。

  (二)突出人的本质安全,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要广纳群贤,解决技术人员不足问题。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等方式,吸引大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煤矿生产一线。开展校企联合办学,采取委托培养、设立定向奖学金等措施,培养煤矿主体专业学生。选送有基层工作经验、热爱矿山事业、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基层管理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脱产学习,培养后备人才。同时,注重培养好技术工人,解决实用型人才短缺问题。要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技能。积极推广以区队、班组为单位,成建制进行培训。注重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每位员工熟练掌握岗位操作基本知识,明确辨析危险源、预防化解危险源、科学处置危险源。

  (三)突出物的本质安全,加大安全投入和强化设备管理。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从改善装备水平入手,发展机械化和自动化。同时,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应用具有故障检测和闭锁功能的智能型装备和集中控制系统。加快设备更新速度,杜绝超期服役,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装备。健全在用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检测制度,减少人为的操作失误,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各项安全保护齐全可靠。在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时,要注重结合本企业的客观条件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推广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同时,要积极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施产学研有机结合,以提高装备安全可靠性,降低故障率为目的,围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等主要生产系统,研制先进的安全装备。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设备不论是在动态过程中,还是在静态过程中都能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

  (四)突出系统的本质安全,建立完整的风险预控系统。要不断完善矿井安全生产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形成"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可控系统。要积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不断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煤炭生产的科技含量,进一步简化、优化煤炭生产各大主要系统,在减少设备、巷道和作业人员数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的同时,提高系统的科学性、稳定性。通风系统要坚持缩短通风流程、扩大通风断面、减小通风阻力、增大通风能力、提高抗灾能力;瓦斯抽采系统要坚持大流量、多泵抽、大管径、多回路;防治水系统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生产系统要注重"减肥消肿",减少生产一线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环节。要针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环节,细化煤矿事故风险元素及特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预控系统,努力从源头上控制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分类定级,制定措施,做到"项目、资金、设备材料、责任人、进度"五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突出权责统一,进一步规范制度、科学管理。要建立权责统一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制度约束。要建立健全符合煤炭生产特殊要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要健全完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各项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责任量化考核体系,考核指标不仅要突出事后查处,还要注重过程控制,充分体现足够的预防性和超前性,引导和约束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全面加强安全管理。

  三、解放思想,科学严谨,加快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研究

  近年来,我国许多煤矿企业积极应用国外的一些安全管理系统,如南非的NOSA安全管理体系、国际上通用的OSHMS管理体系等等,有的还自行创造了适合自己的安全管理系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基于我国煤矿的实际情况,这些系统在我国普遍推广还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们急需建立一套与国际接轨而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为此,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支持神华集团公司,于去年下半年立项进行煤矿本质安全管理系统课题研究,旨在通过引进国外先进理念,建立以风险预控为核心,涵盖煤矿设计、建设、生产管理全过程,适合全国煤矿特点的动态闭环安全管理体系。

  该项研究课题的三个子课题,分别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总局研究中心和中国矿业大学牵头负责。课题组各相关单位特别是神华集团公司的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选派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扎实技术基础的专家,鼎力支援课题研究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课题组各位专家以严谨细致的作风,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工作。经过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的共同努力,课题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关于下一步工作,我希望课题组的同志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相信我们研究取得的成果在全国实施后,必将全面提升煤矿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各子课题承担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瞄准国际先进的管理水平,密切联系我国煤炭工业的体制、机制和煤矿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跳出传统的安全管理模式和框架,充分吸收国内外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分析目前煤矿安全管理的不足,形成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并具有可操作性的煤矿安全标准化方法,用于指导全国煤矿创建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课题研究的关键在于正确、深入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建立有特色、有实效、可操作的管理体系,要缩短研究成果与实践效果之间的差距。各子课题取得的初步成果要放到煤矿企业进行检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切忌脱离实际。要进一步科学、合理、准确地筛选危险元素,完善安全管理系统的体系结构,使之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同时,在对危险要素分析的基础上,要注重安全管理方法的研究。对安全理论研究,要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的定义,深化本质安全化管理模式研究,增加对安全管理理念的研究内容和对建设本质安全系统的方法、途径的研究。在安全监管系统研究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外先进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的分析研究,提出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监管的建议。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课题研究进度。各研究单位要配备既了解煤矿现场,又熟悉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人员从事课题研究,对骨干研究人员要提供好后勤保障,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集中精力投入到研究工作中。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研究内容的有序衔接和统一。课题领导小组和工作组要加强对课题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不仅要经常听取汇报,还要深入研究单位,加强对研究单位的指导,确保研究质量。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加快进度,确保整个课题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四、搞好指导服务,强化监管监察,努力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炭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6〕49号),在国务院安委会建立和完善煤炭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五项行业管理职能,由国家发改委划转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或由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共同承担:一是指导和组织制定或拟订煤炭行业规范和标准;二是指导和管理矿长资格证颁发工作,会同国家发改委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和指导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是负责对重大煤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核准;四是对省(区、市)提出的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治理利用方案和项目提出审核意见;五是加强对地方相关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

  这次调整,是在维护"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原则的同时,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加大了国务院安委会及其办公室指导协调的力度,强化了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煤炭行业管理手段,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是实现煤炭行业安全生产的一项治本之策。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正确理解这次职能调整的重大意义,依法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的规划试点工作,要从"人、机、环境"因素的合理匹配出发,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帮助并督促煤矿企业积极投入到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工作中来。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结合实际,选择基础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的矿井,开展试点工作。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汇总试点单位名单和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积极挖掘煤矿企业创建本质安全型试点矿井的典型,并适时适度予以推广,促进煤矿企业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工作。要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程序,明确人员分工,建立健全各项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要坚持安全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服务与指导,积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夯实基础管理工作。

  同志们,煤矿安全工作事关重大,我们肩负的工作任务十分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对广大矿工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务实创新,扎实推进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创建工作,为促进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