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型灭火防护服

  三、采购项目预算:20万元

  四、采购项目情况说明:

  本项目是公安部公消【2016】147号文件推广应用产品。

  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经专家论证,采购项目公安部公消【2016】147号文件消防科研成果推广应用产品,采购项目为先进适用装备类消防科研成果,其中新型灭火防护服目前只有上海科研所下属单位上海强狮消防装备有限公司生产。

  建议本采购项目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参加论证专家:史建平、董金寿、于国伟、刘玉海、刘大君

  六、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忠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七、公示期限、联系方式: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3月23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卫强      联系电话:0519-81998321

  常州市财政局采购管理处联系人:杨鲁刚 联系电话:0519-85681829

  常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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