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编制201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通知》(浙民民〔2016〕178号)及有关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拟准予此次申报的12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编入推荐性目录或调整服务项目。同时,经对2015年度推荐性目录名录的复核,有4家组织因2015年度年检未达到合格结论或未及时参加年检,将不再继续推荐。现将拟列入2016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的357家社会组织(社会团体301家,基金会2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3家)名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社会组织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0日-12月27日

  联系电话:0571-87050954

  传  真:0571-8705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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