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有关部门,在三个月内查处了电梯安全违法案件190件、罚款298.74万元,全力消除我省特种设备行业的安全隐患,为老百姓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像电梯、扶梯、大型娱乐设施,这些特种设备与咱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电梯之类的,几乎所有生活、工作在高层建筑的人,没有不涉及到的,而且随着我们城镇化进程加快,民用电梯数量越来越多,光靠着几家监管部门有限的人力、物力去保障日渐增多的特种设备,显然不现实。笔者认为,最好发动广大群众,让特种设备的“使用者”成为“监督者”。

  我就有个习惯:只要上电梯,一定先看看这电梯有没有标识牌?标识上的年检日期过没过?如果合规咱就坐,否则宁可爬楼梯,这未经年检的电梯,你能保障它不出事儿?其实,这还是跟我们一位市领导学的呢。他有次带队检查,那家被检单位特别重视了,负责人一边领路一边介绍他们如何重视安全、如何搞应急演练……可我们这位市长却在电梯里一声不吱,突然指着标识牌说“你们这重视、那重视的,为什么这天天用的电梯,早都过年检期了,咋还不去看看?你们安全检查就是这么查的吗?”一句话让这位负责人和几个陪同部门的头头们都低下了头。

  不信咱们大家就好好信儿,对你身边的这些电梯来个安全大摸底儿,看看能有多少电梯过了年检过期,我想肯定有!前些日子,我在一家商场就发现了一部,随后我在总服务台向他们负责人反映了这个问题,昨天再去一看真就更换了,而且还标有质监部门的专属印记。

  隐患堪比猛虎,但如果身陷广大人民群众的监视和围捕之中,再凶猛的野兽也得乖乖受伏。关键是得出台一套能让老百姓有效监督的机制才行。比如前面我提到那个“电梯标识牌”,如果电梯所在的单位不张贴、不悬挂,那就得重罚、严处,上面的举报电话、监督电话最好一应俱全,你看老百姓关心不?当然总不能把标识牌藏到一个晃显眼角落里,捂着、盖着、不让人瞧见吧。

  “使用者”变“监督者”,这是义务也是权利。 

  版权声明:本文是网络媒体的转载,仅代表作者观点, 与本网无关。如资讯栏目文章和评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 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