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查隐患制度让人心动、催人行动
为提高隐患排查整改的水平和质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日前印发《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制度要求,级级要建专家库,层层须有专项费。作为一个县级安全生产方专家,认真学习了《工作制度》后,我觉得《工作制度》的出台,总局有关部门正向总局杨栋梁局长说的那样,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办实事上,务求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在不长的时间内,将杨栋梁局长提出的,必须依靠专家,建立由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的构想,变成顶层设计,其动作之快、效率之高,可圈可点,让人心动,为之点赞。
在细研《工作制度》之后,我感到有两条规定让我特别心动。
其一是关于专项经费的规定:建立专家排查隐患保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依靠专家开展隐患排查的组织领导,安排专门资金,为专家排查隐患工作提供支持和良好的工作条件。我注意到,安报在报道这条消息时,标题是“级级要建专家库 层层须有专项费 ”,明确告诉我们“要建专家库”” ,“须有专项费”,特别强调了建立、使用专家队伍要有活动经费保证。
作为县一级安全生产专家的一员,对专家活动经费保证,我深有体会。我县的安全生产专家组成立初期到如今,几经周折,先放在安委会,因为没有活动经费保证,又放到安全生产协会,仍然没有经费保证;待县财政有了专项经费,又回到安委会。在现实中,有没有活动经费保证,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专家活动是否正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活动经费也决定着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的生死存亡。应该说,总局有关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看的很准,明确的到位。同时,也透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用人就要关心人的理念,让人心动。
其二是关于明确专家聘任条件。入库专家应具有中高级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执业资格)。在这里专家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基本上划上了等号。在组建我县安全生产专家组时,作为组建人之一,我基本上将我县的各行各业注册安全工程师全数吸纳,但这样的决策让我忐忑,原因是这样的决策究竟正确不正确,心里没有底。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因此,我曾经多次呼吁,希望早日出台有关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法规和刚性规定,奠定守住“红线”的科技人员基础。《工作制度》的这条规定有利于我们基层对安全生产技术、业务人员资源的整合,方便操作,也让我吃了定心丸,如今可以不再忐忑。同时,也让我感到,注册安全工程师将进入人们的视野,十年前的努力,得到了承认,让人心动。想必已经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正在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朋友们也会如此心动。
总之,在细研《工作制度》之后,我觉得《工作制度》从实际出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基层解决了问题,在让我们心动的同时,也催我们为守住“红线”行动。(胡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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