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消防监督佩戴执法记录仪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改善监督执法办案条件,减小执法过程中的风险与过错,6月17日,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全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采购了微型执法记录仪,并配发到支队防火处和基层消防大队一线消防执法人员手中,进一步助推消防执法行为。
据了解,该执法记录仪集高清摄像、录音、拍照、对讲、防篡改和即时回放等功能于一体,并具有便于携带、容易操作、像素高、容量大、满足各种环境执法的特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时将其佩挂在肩牌上,可以对执法过程进行及时、全面、准确的记录,并且能够有效地还原执法现场,轻松地解决近距离执法和夜间执法等问题。
今后,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凡监督检查或行政许可执法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凡是现场处罚、临时查封必须使用执法记录仪。特别是对于审核、验收及投诉举报、火灾事故等行为处理,执法人员从出警开始至现场处理结束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不间断录音录像,锁定违法事实,从而夯实证据基础,避免造成上访或诉讼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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