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起,鹤岗市42个消防执法记录仪将全面“上岗”。

  消防执法记录仪是集摄像、照相、录音、对讲等功能于一体,黑色,方便随身携带或安装在制服的警衔、上衣口袋处,用于记录消防监督执法过程的便携式设备。

  今后,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社会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实施消防行政强制、消防行政处罚,以及从事行政审批窗口受理时,全部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执勤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证据。同时,鹤岗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执法记录仪声像资料管理制度,建立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记录档案,定期导出录像资料、定时普查录像资料。

  通过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既可以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效率,又可以在当事人进行恶意投诉时调取原始资料,再现真实执法场景,公正合理地处理投诉案件,有效避免警民纠纷,维护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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