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发公司”)就其涉嫌违规检查乙肝一事作出回应称,患乙肝的8名大学生均是该公司正式员工,他们正享受“带薪治疗”。而当事大学生表示并未被录用,更没有享受所谓“带薪治疗”。

    带薪治疗的名字虽好听,但成发公司还是触犯了中国已签署的联合国《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和三部委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在“意见”之外,人社部、卫生部等三部门还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规定除卫生部核准并公布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聘用或者辞退、解聘”。

    就乙肝病毒而言,常规工作中的接触并不能带来传染。但是多数人对乙肝的不了解和莫明恐慌,使得消除乙肝就业歧视还很难一蹴而就。在政府机关、大专院校、国企等单位还大面积违规检查乙肝并歧视乙肝患者就业的情况下,作为执法部门,应该积极地介入其中,履行法律,保障乙肝患者的就业权利。

    但是,在成发公司这起事件中,大学生们遭遇就业歧视后,曾向成都新都区劳动保障局求助,然而工作人员的回复令他们吃惊:“查出来了病就回家好好养着,还闹什么闹。”

    大学生在受到歧视之后本身就倍受打击,而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保障部门这样的回答,更是让大学生们寒心。

    相比于大学生,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更加熟悉相关的法律政策,当大学生们遭遇歧视时,应该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地伸出援手,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该事件,如有必要可以以政府主管部门身份向企业进行交涉。无论如何,劳动保障部门对处于弱势中的大学生都不应该冷漠,政府在执法过程中的态度与行为,其实也关系着乙肝就业歧视现象的多寡。

    反就业歧视除了要追究企业的相关责任之外,也应有针对性的对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进行追责。但是,目前反就业歧视的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完备,已故的蔡定剑教授在中国批准联合国《消除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之后,一直积极地致力于推动相关法律的出台,可惜在蔡教授去世之后,相关工作进展依然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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