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安全警示教育已成为一种固定形式倍受大家的亲睐。但是,在具体工作中,笔者也发现,一些部门和企业活动中依然存在走过场、形式主义,放个录像、做一块展板或者召开一个会议,就算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不严密,针对性不强,效果自然不明显。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有“三忌”,一忌空洞的理论说教;二忌事故案例的“故事会”;三忌教育对象的“大锅饭”。

  因此,第一,警示教育的内容与教育对象要相对应。无论采取什么形式,警示教育的对象要视事故案例加以选择和确定。首先,行业领域不能混淆。隔行如隔山,如果让纺织工人去看建筑施工事故,其效果可想而知;其次,从事工种要有区分。如果让电焊工去看纺织工人的违章行为,教育肯定不深刻;再之,工人与学生、成人与儿童必须区别对待。学校与企业的安全、成人与儿童的思维差异很大,有了针对性,才能达到启发性、趣味性的有机统一。第二,警示教育内容与教育时间要相呼应。除了特别地区、特定的行业领域事故和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外,对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教育时一定要按事故发生的时间来选择,就是说夏天的事故要夏天说,如果能精细到月份,教育就更具时效性和针对性,效果也就更加明显。

  近年来,在一些地区和单位采取了“一看二讲三查”的形式使警示教育活动更具特色和效果。一看就是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片,用血的教训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危机感;二讲就是让事故的经历者或违章者现身说法,讲事故发生和违章行为的感受,剖析事故或违章的根源,从中吸取教训;三查就是对照案例联系实际查找事故隐患及违章行为,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笔者感到,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不仅要让受教育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关键是要推动受教育者思考事故或违章行为的根源,从中接受教训,提高安全意识,规范自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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