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管道公司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家规”——管道公司禁令。从5月20日起,该公司员工如果未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进行作业的,轻者罚款1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

  该禁令共40条,内容涉及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廉洁从业等方面的内容。今后凡是违反了其中的规定,就等于踩上了“红线”、踏入了“雷区”,将受到严肃处理。

  该公司员工在总结“11•22”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教训时,认真查找了自身和身边存在的一些“低、老、坏”现象。比如,个别岗位人员用汽油作为清洗剂,埋下了着火的隐患;有的在管道阴极保护测试时,一些测试点的数据不完整;还有的动火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的现象。为防微杜渐、避免重蹈覆辙,该公司在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制定该禁令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该公司结合管道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并针对以往曾经出现的一些违章、违纪行为,依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该禁令。为使该禁令能够得到顺利实施,在历时半年左右的制定过程中,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了讨论和修改,认真听取和充分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表达了该公司员工提高管理,重塑管道公司新形象的决心和意志。

  一位员工在看到禁令后认为,制定这样的制度非常必要,知道了自己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哪些规定是必须认真执行的,违反了规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在工作中就会更加严肃认真,“不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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