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检查是上级对下属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一种专项调研形式。实践证明,这种形式对于基层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值得充分肯定,应长期坚持下去。但这种形式也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全检查工作应注重“四个转变”。

  一、目前安全检查形式利弊分析

  在检查日期上,提前打招呼,有利于按计划行事,让被检单位配合,保证检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但是,这使被检查单位为了应付检查而“临时抱佛脚”,并放松了“平时常烧香”的基本做法,导致平日习惯性违章现象的发生。

  在检查对象上,从被检单位事先推荐的几个重点名单中确定,既省时省事,又融洽了上下之间的关系。但是,使未列入候检范围的单位连“临时抱佛脚”的意识也淡化了许多。

  在检查方法方式上,听、看、问、查、评,有利于掌握被检单位正反两方面基本情况。但是,在“问”的方面,往往是在召开的座谈会上进行的,可以说,没有几个人能直言问题,否则就会背上“给单位抹黑,给领导过不去”的包袱。因此,问不出什么“名堂”。

  在检查效果上,每次1~2天,抽检几个单位,有利于宽面掌握情况。但是,由于时间短、内容多、检查面宽,往往容易出现走过场的现象。

  二、安全大检查的改进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方法与步骤的同时,还要重点抓好“四个转变”:

  就确定检查日期而言,应由通气检查向无约检查转变。最好不要事先下通知,搞点“突然袭击”,看看被检单位常态管理情况究竟如何?品品“原汁原味”。

  就被检对象而言,应由下属单位推荐向由上级单位“海选”转变。检查哪些单位,应由检查者决定。即使下级推荐了“受检查对象”,作为检查者也应适当从未被推荐的对象中挑受选检查对象。

  就了解有关问题而言,应由集体座谈向个人交谈转变。让职工群众消除顾虑,畅所欲言,说真话,说实话,把个人的意见或建议讲出来,这样也许会对总结经验教训添点“新鲜味”。

  就检查范围与效果而言,应由多而全向少而精转变。避免“蜻蜓点水”,注重 “解剖麻雀”,力求使检查达到形式和内容统一的目的。

  安全检查实行“四个转变”,使以往单一的明查形式增添了暗访的味道。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调研形式进行安全检查,可能会出现些情面上过不去的现象。例如:因未提前打招呼,上级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后无人恭候,缺少了“夹道迎接”、“标语欢迎”的气氛;检查前未做准备,被检单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在检查时就会随之暴露而出“洋相”等等。其实不然,无论是检查者,还是被检查者,如果能正视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安全通道上各类安全隐患,并在一个又一个里程碑上写下“违章”、“事故”双零记录的话,那么,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多发生些“情面上过不去”的现象是值得的。这样,比出了事故而进行反思更具实际价值。

  采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与调研,产生的效果将会更加明显。对上级而言:有利于掌握被检单位的实情,有利于把准被检单位的“脉搏”,有利于开出对症下药的“良方”,有利于探索总结解决系统内带有普遍性问题的规律;对被检单位而言,有利于警示“平时松劲,查时紧弦”的投机取巧现象和行为,有利于培养遵章守纪、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有利于增强有“患”即治,无“患”即防的安全责任意识,有利于促进安全常态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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