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企业法人对安全生产“双向承诺”
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日前,湖北省枣阳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在该市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中开展以“企业法人对上向监管部门承诺、对下向企业员工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双向承诺”活动。
通知提出,到2014年底,在枣阳市基本建立企业守信,监管部门、企业员工相信的安全生产诚信工作模式,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即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达到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全面落实,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明确,“双向承诺”活动坚持“属地管理、部门为主、注重实效”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企业,镇(办、区)负责本辖区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规模以上企业。活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 4月15日至5月31日,进行调查摸底,分别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第二步,6月1日至6月30日,组织签订承诺书;第三步, 7月1日至12月31日,抓好企业承诺事项的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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