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公司项目部,你单位职工杨某通过职业健康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不适合继续从事原工种,请于规定期限前调离原岗位,逾期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3月下旬以来,安徽省庐江县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连续发出12份上述《职业禁忌症转岗通知书》,督促相关企业对2014年第一季度体检出的“尘肺禁忌症”患者调离原岗位,切实保障这些员工的健康权益。

  职业禁忌证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禁忌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庐江县是矿业大县,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粉尘危害的矿山一线职工人数近8000人。由于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严、意识不强、职业危害预防不到位以及工人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差等因素,职业禁忌症近年来多有发现。

  为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该县不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体检监管,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查体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组织接触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2013年度,该县安监局先后组织25家矿山企业的2000多名劳动者进行岗中体检,对体检出有职业禁忌的矿工,及时下发《转岗通知书》并跟踪督办,切实消除一线矿工的“心肺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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