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全省有600—700人诊断为职业病,然而,面对逐年递增的患病人群,却只能选择到综合性医院的专科门诊治疗。目前,我们亟盼省内能成立一家职业病专科医院,为职业病患者提供更全面、更细致地诊疗服务。”云南省职业中毒救治中心主任、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职业病科主任赵红宇说。

  赵红宇介绍,由于我省中东部地区工矿企业较多,患职业病的人群也多集中在这个区域。其中,重金属中毒、有害气体中毒、矽肺病这三类职业病最为常见。

  全省仅千人有诊断资质

  赵红宇介绍,云南省目前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有20家,但诊断水平参差不齐。

  在我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中,多数诊断机构位于昆明地区,只有少数几家机构分散于州市。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人们观念较为落后,致使多数诊断机构设施配备不完善,医生诊断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必须有3个具备《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的医师诊断,才能使之有效。对此,有部分州市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从而也使得很多职业病患者纷纷转场到昆明求医。

  据了解,职业病的诊断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要求诊断医师必须要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内进行,同时,必须拥有职业病诊断医师资质的人,才有资格进行职业病的诊断。此外,除具备专业医疗知识外,还必须懂得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等综合性知识。“但目前省内同时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的职业病诊断医师仅千人左右。”赵红宇说。

  由于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也无需进行事实认定。只需确认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即可。为此,职业病诊断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就得出诊断结果,因此,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根本有不得一丝马虎。”赵红宇说。

  期盼成立职业病专科医院

  由于职业病诊断医师的缺乏,在省内承担着重要职业病诊疗工作的云南省职业中毒救治中心医生,不得不“分饰两角”,一边在医院负责职业病诊疗工作,一边又到企业中做体检初筛工作。

  经云南省卫生厅批准,云南省职业中毒救治中心设在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该中心是省内唯一一家取得职业病体检、诊断、治疗、中毒急救、工伤鉴定、理化检测等工作的专业医疗机构,是职业病专病专治的医疗机构,也是省市社保“职业病定点治疗机构”。

  “由于云南省工矿企业多,我们的职业健康监护组常年在外开展工作,有时是我们自己到企业中去做职工健康体检,有时也会有企业请我们下去做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疑似职业病的,我们都会让他们到医院里进行细致检查。所以我们的医生几乎每年时间中有半年都在外开展体检工作,承担的工作要比其他专科门诊多得多。”

  赵红宇表示,希望云南省尽快成立职业病专科医院,让职业病患者在专业的机构下就医,以达到专病专治的效果,从而进一步提升职业病的诊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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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目前有132种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包括十大类,分别是:尘肺;职业性放射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新增1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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