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火灾防控能力建设,提高消防管理水平。近日,福建省永春县政府就加强全县乡镇消火栓建设和维护管理,专门发文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要求,至今年5月15日,该县的横口、下洋、坑仔口等16个乡镇将建设消火栓181个,消火栓建设完毕后,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

  县政府每半年结合消防目标责任考评对各乡镇消火栓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消防大队等县直有关单位要把乡镇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列入检查范围,督促乡镇抓好落实。

  届时,县政府对积极开展消火栓建设的乡镇,给予每个消火栓500元或1000元不等的补贴。对到5月15日前仍不能完成消火栓建设并通过验收的乡镇,县政府将采取强制措施督促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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