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防护环卫工人的生产安全,所以北京丰台全面开展调查环卫,绿化,道路的养护的权益案件的过程中,针对作业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不穿戴防护服,工作中疏忽大意,等等诸多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指正。
    一是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我国《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明确规定,路上作业必须划定警示区与工作区,设置临时性安全带,作业人员应着安全防护服作业。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有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疏于监管,甚至严重违规作业,如去年5月7日凌晨,绿化工人耿某在给公路边缘绿化带浇水时,被疾驶而来的一小型货车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明,耿某作业时未着带交通反光标志专用工作服,作业区域内未设置夜间作业照明设施和警示标志。
    除了规定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化学防护服外,还对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其中还包括行业管理不规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亟待从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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