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对劳防用品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日前组织生产、经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企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知识和管理能力。
在培训过程中,主要按新出台《黑龙江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讲解,生产或经营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提供出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证和使用说明书。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并对如何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的讲解。
此次培训取得良好效果,为全市安全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自网络媒体,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如资讯栏目文章和评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利,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