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的管理规定
1. 严禁随意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
2. 严禁用安全帽充当器皿使用。
3. 严禁用安全帽当坐垫使用。
4. 不得私自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5. 供销公司对所有合格入库的安全帽,应妥善保管,避免受挤压;避免存放在酸、碱、高温、日晒、潮湿等场所;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按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过期的安全帽发放到劳动者手中。
6. 借用他人安全帽时,必须征得主人同意并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 安全帽的使用期:按出厂日期3年后更换,由供销公司为每名职工建立发放档案,到3年期以旧换新。
8. 安全环保部依据国家标准每年对安全帽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抽验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即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