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工程安全保护措施交底
油漆工程安全保护措施交底因油漆中常含有生漆,笨,铜等有毒物质,长期接触容易引起职业中毒现象,故在建筑施工的油漆工程中应注意下述安全防护事项:
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若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置通风设备方能施工。
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工具,电动工具清除铁锈,铁鳞时,应戴防护 眼镜,以免眼睛沾污和受伤。
3.在涂刷或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涂料或油漆时,需戴防毒罩,若对眼睛有害, 则应戴密闭式眼镜,以防发生中毒现象。
4.在喷涂硝基漆或其他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不准使用明火, 以防火灾。
5.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6.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对室内照明和电气设 备必须按防爆等级规定进行安装。
7.对罐体涂漆或喷漆应安装接地装置,以防静电集聚而引起事故。
8.操作人 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 心悸或恶心时, 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 到通风处换换空气, 如仍不舒畅,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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