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消防栓变成市民“水井”
长沙城区的大街小巷共分布有3000余个消防栓。入夏以来,宁乡、浏阳、望城区、长沙县、开福区、岳麓区、天心区和高新区126个乡镇遭遇干旱袭击,水已经成为长沙现在最宝贵的资源。然而,个别单位和个人为了节约成本,竟打起了消防栓的主意。
7月以来,供水公司平均每天要接70余个消防栓报修电话,但实际发生的消防栓漏水现象并不止这些,每天约有万吨自来水白白浪费。由于没有执法权,供水部门只能对偷水现象进行劝阻,但换来的只是置之不理,消防栓俨然成了“唐僧肉”。
每天园林和环卫部门会来打开消防栓取水,他们取水后经常没拧紧就走, 消防栓旁边地上有一块井盖,是环卫、园林专用取水口和水表,但他们基本不用,因为从消防栓取水不要钱。另外,消防栓附近的酒店餐馆也在滥用消防栓取水,还有个别居民把消防栓变“水井” 。
早在1999年,长沙就颁布了《长沙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其第十六条规定,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他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擅自开启、使用消防栓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如果破坏者的行为只是一种过失,将不构成犯罪,如果是故意行为,将可能视为犯罪。破坏消防栓造成损失达2000元以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可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程度相对较轻,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中国劳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