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9月10日,由嘉兴市安监局统一组织开展的全市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执法行动顺利结束。据统计,全市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622 家,其中危化179家、冶金21家、纺织155家、建材33家、家俱32家、五金机械49家、其他153家;出具现场检查记录565份;限期整改指令书93 份;不符合规定的企业有195家,其中劳动防护用品不配发的6 家、不按照规定配发的51家、配发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22家、配发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1家、从业人员不正确使用的 115家;立案查处 2家,罚款2万元。

  从本次专项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制度,设立了专项经费,有购买和发放记录,对过期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更换等。多数员工能按照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和佩戴,能基本掌握劳动防护用品性能及作用。同时也发现少数企业台账资料不全、购买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少数员工不配戴或不正确配戴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与安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下阶段全市安监系统将继续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宣传,深入贯彻《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劳动防护用品投入,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努力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安监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