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山西省安监部门将对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使用展开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是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而展开。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按照省安监局部署,主要检查内容有:是否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以及所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建立健全和落实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情况;保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资金投入情况;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情况。

    今后,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企业应在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取得《劳动防护用品备案证》的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郑书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