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9日,省局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督查组,由省局规划科技处处长刘绍辉带队,由专家参加的一行6人,对抚顺市安监局及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等2户直属企业进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督查组听取了抚顺市安监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后,到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听取汇报,并检查了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标准、发放台帐及采购资质,并检查了劳动保护库房的保管及作业现场佩戴情况。督查组对抚顺市劳动防护用品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规范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