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3月12日消息(记者徐江帆)山西省质监局刚刚公布的去年第四季度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施工工地上在用的安全帽有一半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这次对施工工地在用安全帽的抽查覆盖了17个使用单位,共20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50%。不合格项目包括了质量、垂直间距、帽壳内突出物、耐冲击性能等。这些不合格的安全帽除了容易引起颈部疲劳、伤害颈椎外,还可导致作业人员受伤、窒息等。

     主要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如下:由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使用、标明安徽省天长市天安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玻璃钢型天安牌安全帽,其质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由山西省宏盛焦煤有限公司使用、标明河北廊坊佳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3cm-62cm,塑料型吉象牌安全帽,其垂直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
  由中建三局(星河湾项目部)使用、标明北京飞人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玻璃钢X-1飞人牌安全帽,其帽壳内突出物不符合标准要求。

     由太原市晋源区嘉亿物资经销部经销、标明河北磁县宏发劳保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Y类德尔耐牌安全帽,其耐冲击吸收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
  由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标明徐州日月星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40mm-650mm(塑料)苏电之星牌安全帽,其下颌带强度,垂直间距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由长治经坊煤业有限公司使用、标明河南豫光金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660×480×440安全帽,其侧向刚性不符合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