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管局发布《环卫工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
2011-01-05 发布在 行业动态
《环卫工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
今天,市城管局制定并出台了《环卫工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试行)》,同时明确了发放原则、范围、管理和考核规定,该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这是新城管局成立以后,第一次出台有于环卫工人劳动防护安全的文件。
标准依据《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和相关法律制定,首次明确了环卫11个主要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数量和种类,明确了环卫一线作业工人首发标准:即夏季工作服2套/人、冬季工作服2套/人;同时明确了对一线作业的环卫工人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纳入环卫工人现有工资额度中,个别种类(如雨衣、水鞋)可以制定以旧换新政策。
标准是根据南京环卫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制定的,是环卫工人作业最基本的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高于省的配备标准,如夏季工作服1套/年(省标是1套/2年)、水鞋1套/3年(省标是1套/4年),增加了肥皂(1块/月)、毛巾(1条/月)等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