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26日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4月下旬到7月底,全省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对煤矿采取拉网式督查,同时搞好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会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国务院专项行动第二督查组组长赵铁锤对黑龙江省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副省长盖如垠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突出抓好煤矿安全督查,对全省9个产煤市(地)、38个县(市、区)和所有开工煤矿全覆盖督查。严把煤矿复产验收关,落实“10个不许开工”规定,严厉打击擅自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明确关闭任务,实行安全生产条件“一票否决”,尽快落实小煤矿关闭名单。推进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瓦斯治理各项措施落实,龙煤集团年内完成51项瓦斯治理项目,地方有瓦斯危害的矿井6月底前上齐瓦斯抽采系统。落实隐患挂牌督办、资金投入、评估销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6月底前全省驻矿安全监管员纳入事业编制、财政开支,参加社保。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好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国防科技工业、电力、农机、水利和铁路、民航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会议要求,省、市(地)、县(市、区)强化事故前的防范和责任追究,促进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对安全基础薄弱,隐患易发、多发的重点企业的督查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县级部门组织的“回头查”要达到100%。对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谭迎春)
(中国劳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