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和《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经营、配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按照总局《紧急通知》要求和省局统一部署,合肥市及时开展了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以规范、建立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置、发放、使用一整套制度为目标,以各级安监机构分解目标任务、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为抓手,不断推进专项检查行动,并在活动中加大对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的宣传,确保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基本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对非煤矿山等许可类高危行业,冶金业,制造加工业等行业重点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以及区属工业园区企业、街道企业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658处,其中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3家,销售经营市场4个,非煤矿山82家,化工企业和经营场所50家,建筑施工项目190个,冶金企业2家,制造加工企业289家,其它行业企业38家。
从被查企业情况来看,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的总体情况良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并取得安全标志,按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抽样自检测试,出具产品合格证,对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负责。经营企业在国有经济改制、城市改造等变迁过程中,虽然国有劳保用品商店在市场份额中已不再占据主导地位,但民营企业逐渐成长起来,其中双安劳保用品有限公司发展迅猛,成长为集生产、批发、零售为一体的集团化公司。在积极研发产品开拓市场的同时,能主动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在本次检查中,双安有限公司进一步修订了采购、验收、销售、商品召回和报废及售后服务诸环节的规章制度。
全市近千家规模以上企业由于与国际国内发达地区经济接轨,各项基础管理水平较高,劳动防护工作理念较先进,防护工作也比较重视和到位。对一万多家中小企业,合肥市采取重心下移的办法,动员基层监管力量管理区街小市场、小企业劳动防护工作,短期内初见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不同程度存在的违反总局1号令21条所列举的8项违法违规行为,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管理中的不规范现象,分类梳理并跟踪督促整改。
二、合肥市开展专项检查的主要做法
(一)认真部署,落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工作
接到省局转发国家局《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07]115号)后,合肥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正杰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国家局和省局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专项检查行动的方案,把这项工作定为八月份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为保证整个专项行动不走过场,确定了专项检查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思路。
7月30日,局制定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出台,将专项行动任务层层分解,一直落实到乡镇街道安监办、社居委。专项检查分为企业自查、乡镇街道安监办检查、市县安监部门抽查等几个层次,逐层推进。各县区及时组织召开了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分管负责人会议,专门对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分级发动,逐级抓落实,切实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经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良好氛围
为配合专项行动的有效推进,他们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合安监政法[2007]97号),并将文件及时上网,公告所有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配置使用单位。对需要封存抽检产品的特种防护用品生产企业,逐一邮寄了文件进行通知。将取得安全标志证书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名单上网,让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了解哪些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合格产品。二是依托局网页和报纸专版,宣传国家在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文件。结合事故案例,在《合肥晚报》上刊载宣传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号),让广大企业学习掌握,从而正确运用。三是结合合肥市“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印制了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200份,在深入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送法上门。
(三)依靠基层,推动建立劳动防护用品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依靠和发挥基层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总局1号令和《紧急通知》精神,抓好自查和检查。高新技术、经济技术、新站3大开发区组织建设、质监、工会、经贸、劳动等部门联合检查,对5家没有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要求限期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发。各县区、街道(乡镇)积极采取行动,有重点地对辖区企业进行检查。肥东县安监局对未佩带安全帽的西山驿建设石料厂、宏达砂石厂、南份第二采石厂、兴华石料厂、大杨砂石厂等予以警告和当场处罚。肥西安监局对合肥龙岗自来水厂加氯车间防毒面具药剂未及时更换,另一家自来水厂防毒面具老化提出整改意见。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在辖区内检查时,发现翠庭东路农贸市场德运五金建材油漆商店销售的“荣裕”牌安全帽没有固定圈,材料质地差,当即指出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户对不合格商品作撤柜处理。
二是突出重点,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在开展全面普查的同时,市安监局发动各工业园区和城市商贸集中区的安监部门,对生产和经营劳动防护用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企业。合肥市劳保用品生产企业较少,富光、双安、多力、永安照明等都申办并持有国家安科院认证标志。劳动防护用品销售较为集中的双岗市场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历史,一些中小经营户成为主要经营者。检查时,对5种没有安全标志的安全帽、头盔等产品当场责令撤架,不得销售。对质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不全的产品要求整理配备齐全。
三是结合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劳动防护的漏洞,及时纠正堵塞。7月份,合肥市新站区发生一起空调安装高坠事故。原因是安装工在安装收尾时解除安全带,不慎高坠死亡。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市安监局向29家空调销售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其培训安装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目前,已有10多家安装公司报了培训安装工的函。事故还引发省市两级安监局对空调安装监管的深层思考,目前,正积极筹备调研制发相关规定,以期填补监管空白。8月份,肥东机械建筑施工有限公司地基坑施工现场施工员,在未佩戴安全帽的情况下下到基坑作业,坑面上土块崩落砸中其头部,当场死亡。肥东县安监局抓住这一案例,彻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等安全管理情况,避免因劳动防护不当、不规范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市、县区(开发区)、街道三级共发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182起,全部当场责令改正,下达执法文书119份,处罚企业12家。通过检查和执法,无论是各相关部门监管人员还是企业,对劳动防护工作都有了一次切身体会,促使省市安监部门认真思考和总结。
(一)企业对劳动防护的认识和防护水准参差不齐。少数企业劳动防护意识不强,专项经费不够充足,甚至难以保障。这次专项检查活动十分及时和必要,使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对如何正确配置、采购、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了新的认识。下一步,市安监局将坚持不懈地把执行安监总局1号令,作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重点抽查不同行业企业劳动防护情况,要求企业建章立制,规范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发放、佩戴、使用、废弃、更换,并逐步在企业推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制度。
(二)对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宣传不够,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意识到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会与违法行为挂上钩。企业片面追求利润忽视安全等方面管理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私营业主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不重视配置劳动防护用品;有些企业采购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不了解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知如何正确配置,或者把廉价作为主要标准;企业在劳动防护方面规章制度陈旧,安全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严重匮乏,对职工培训教育不到位。一些相对偏僻的小矿小厂,由于生产力低下,从业人员得不到合格的劳保用品,如防尘口罩在经营者眼中都是奢侈品。这些都成为制约生产安全的瓶颈,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宣传政策法规的力度,加强对劳动防护的监管,把劳动防护用品配戴、使用列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置列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内容。
(三)安全监管人员缺乏劳动防护相关知识。县区安监局也存在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需要培训。这次检查首先在基层启动,一些乡镇、街道的安全协理员不知如何检查,暴露出安监队伍对劳动防护监管知识的缺失。计划今年下半年,在全市乡镇街道安监办主任和安全协理员培训中,将安排对安监总局1号令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关规定的课程。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五日